市公安局辅警特殊岗位工作人员招聘
(一)笔试
(资料图)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题类型参照国家公务员 或者事业单位招录考试题类型,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飞驶特人才网上统一公布。
(二)体能测试
1.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4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测人员名单(未达到1:4的岗位参考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用)》等执行。体能测试年龄的计算时间为体能测试当天。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纵跳摸高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1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体测标准详见附件2。
3.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结束后即时向考生宣布体能测试结果,体能测试结果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飞驶特人才网上公布。
4. 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申诉或举报,仲裁小组当场予以处理,未当场提出的不再受理。
(三)专业技能测试
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未达到1:3的岗位参考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为通过型项目,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是否符合岗位需求。测试结果当场向考生公布,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合格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在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顺序现场抽签。面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4. 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飞驶特人才网上统一公布。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属于本公告第二条第四项情形的人员为第一优先顺序进入体检环节,招聘岗位要求中设定优先条件的为第二优先顺序,其它成绩并列情形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体测长跑用时短者优先。
体检当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1寸近期彩色登记照、黑色签字笔、并自备体检费。考生应着便装参加体检,不得穿制式服装或者特殊样式服装。体检前勿食辛辣油腻食品,体检前一天晚20时后不进食,体检当日不吃早餐、不饮水。
体检基本要求为: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本公告中未说明的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考察小组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我市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要求执行,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应聘资格、个人信用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作出综合评价。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岳父母(公公、婆婆)、年满14周岁的子女及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考察应坚持实地考察原则,实地考察有困难的,可委托被考察对象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等机构 代为考察,出具相应考察情形的材料。
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飞驶特人才网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予录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者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由市公安局研究决定是否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