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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分录是什么样的?
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分录为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一般涉及两个会计分录,一个是在计提时需要做上述会计分录,二是在缴纳城建税也要做相应的会计分录,即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贷:银行存款。城市维护建设税,我们还可以简称为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金额为计算税额的依据,也是依法征收的一种税,它的纳税环节在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环节中确定,只要增值税和消费税发生在商品从生产到消费的流通过程中,就必须在此基础上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有哪些?
第一、专款专用,具有收益税的质。税收的支付更直接地与受益挂钩,我们通常称之为受益税,城市养护建设税专项资金是用于保障城市公共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养护和建设的专项资金,是一种具有利益税质的税收。
第二、这是一种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其他的税是不同的,没有的征税对象或税基,而是以增值税、消费税实际支付的税收总额之和作为税收筹划的基础,本质上属于一种附加税。
第三、征收范围广。就增值税、消费税而言,在我国现行税制中属于主体税种,而城建税则是其附加税种,这个征税范围当然是比较广的。